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将近5年,没有购买社保,现在工资也压了近3个月没有发放了。员工手上有劳动合同,但里面除了员工签名,公司盖章外,其它是空白的。现在由于拖欠工资,如果员工以未足额发放工资和没有购买社保为由,是不是最高可以得到N=5的经济补偿?员工应该按照什么的程序去拿回应得的工资和补偿金?公司不和解的话,员工走什么样的法律途径能拿到最大利益?如果公司不愿意和员工和解,那么这样的案件,一般会拖多长的时间?
王泽强 2023-11-28 10:48 回复 赞(0) 13楼
1、法律分析:
1.因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2.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处理渠道: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被迫主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哪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3、处理时效: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3.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大鹏小菜 2023-11-27 23:23 回复 赞(0) 12楼
1、拖欠工资适用于劳动仲裁的特殊时效,因此员工在职期间没有一年的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仲裁,但如果离职后,需要在离职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
2、需要搞清楚公司拖欠工资的缘由,是否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否因为薪资运转的问题(当地是否有相关规定,公司在运营困难,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最长什么时候要支付员工工资,延迟支付工资的之前要走哪些流程?)。如果是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在跟公司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提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鉴于该员工的工龄为将近5年,那么N=5,也就是5个月的工资。
3、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员工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投诉举报。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协商无果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一直不予支付的,员工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