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年1月1日会把年假发放给员工,有效期至次年的2月底。这条信息是以通知的形式发放到员工的邮箱的。
现在的疑问是:
员工到了2月底没有休完年假,按劳动法规定我们应该是要给付工资的。
我是否可以以这个通知为依据,已安排员工休年假,而员工自行没有安排完年假。按1天年假=1日工资的标准给付员工工资呢。
请各位小伙伴帮忙回复下,非常感谢
上林 2023-12-20 13:16 回复 赞(1) 6楼
话分两头讲,如果从严格的法规角度来说的话,公司支付年假工资的情况其实只有一种,就是经员工同意,公司不安排员工休年假的,按300%支付年假工资。所以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一天年假支付一天工资的情况。实际上,公司已经安排员工年假,但是员工自己不休息的,可以视为员工放弃,公司是不需要补偿工资的。
我们再从情理的角度讲,员工没休一天年假,公司支付一天工资,其实是很人性化很合理的,但在操作中需要注意两个类似,但又本质区别的情况,1、公司安排员工在指定日期休年假,员工依旧拒绝的,公司有权不补偿这一天的年假工资。2、员工申请休假公司一直不批准,导致超期的,实施一天年假补一天工资标准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