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2024年1月3日(周三)入职,上班三天员工1月7日(周日)离职,江苏操作社保增减员时间为每月6号之前,已过社保减员时间,员工上班3天自动提出离职,3天工资为847元,个人需要社交扣费金额为930元,工资差额83元不够扣除,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承担金额为1450元,1450(单位社保公积金)+930(个人社保公积金)=2380元。
考虑到金额稍大,追回930个人缴纳社保-847(该员工出勤3天工资)=83元,社保个人扣费抵掉工资发放是否可以?单位承担部分公司自己承担。
公司财务角度表示帐不平,账要做平,要求我法律和劳动法允许的话追回该员工的2380元钱补回给公司,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大家又遇到这种情况吗,感谢解答!
Charles46939 2024-03-09 16:11 回复 赞(0) 12楼
可以与当地社保局沟通申请退费处理,我们之前有员工也是出勤不足三天就离职了,公司不可能去承担他的社保费用,我们这边是制造业工厂,员工流失率比较大,如果每个员工企业都承担社保费用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安德洛玛刻27386 2024-02-27 09:39 回复 赞(0) 9楼
员工上一天班,都要买社保,员工不会给你退钱的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4-02-26 17:35 回复 赞(0) 6楼
追2380元没有道理的,1450元就是公司的缴纳义务,即使上班一天,也没有理由要求员工承担,但83元理论上可以要求员工支付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