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签订第一次合同
从事:商务工作 月薪2280,实际工资8000,工作地点:A, 期间2018年升职办公室部门经理(有聘书),实际工资15000,
2020年续签合同,
工作岗位:商务工作 月薪:2280 工作地点:A及公司要求的其他城市 ,实际职务还是部门经理 工资15000,公司总部在省会,在其他市工作(没有分子公司)。
问题1:如现在在城市A无业务,公司要求我前往省会工作,是否可以拒绝。
问题2:如现在在城市A无业务,公司对我降职并降薪是否可以拒绝,别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请求补偿金及欠发的绩效工资。
问题3:劳动合同上写的岗位及报酬与实际不符,在法律上是否有影响。
恳请大佬们回答,学习一下。
王泽强 2024-03-05 12:38 回复 赞(0) 6楼
1、要看之前的合同如何签订的。如果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那么你有权不签新合同调动岗位。维权要通过正当的方式进行,如果是你自己主动不去上班的,那么你会因为旷工被开除并且得不到补偿。如果是因为单位不让你到原岗位上班,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并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但是如果你们以前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在公司需要的时候可以调动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你则有义务来签这个新合同。
2、劳动法是没有规定降职一定奖薪的,不过在每个公司都会有自己的规定在,某个职务时应得到的报酬,当然如果降职了,那么相对的所有标准都是要变的,升职也是同样的。当原来的岗位没有了,公司调你去新的岗位,新的岗位自然有新的岗位标准。
3、劳动合同上写的岗位及报酬与实际不符,对公司一方会不利,公司会面临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对你的影响主要还是是否主张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工资。
妙无音 2024-03-05 08:37 回复 赞(1) 2楼
1、续签合同已经确定明确了,工作地点包括除A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双方同意签字的,现在A城市没有业务要求你前往省会工作,合理合法。当然,你拒绝是你的权利,但同样你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即公司在合理合法的工作指令你不予执行的情况下的违纪违规后果,
2、A城市没有业务,你不再承担相关职责且并没有劳动产出,合同约定2280,如果公司按此发放,合理合法。你可以按被迫提出你的诉求,是否能够胜诉看仲裁和法院的判决。
3、劳动合同写的岗位报酬与实际不符,原则上要看具体的应用场景,如果是核算补偿金,那么是按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指的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一楼理解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