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招一名员工未满试用期,小孩出生2个月,需要给1小时的授乳假吗?试用期能劝退吗?如果继续留用会有风险吗?
已经解决了,因为在试用期,可以说明不合格,要求员工自动放弃,不然就辞退,最后写了放弃申明。面试时知道是生育了,但是具体时间她虚报了,后来申请哺乳假时才知道是刚生完不久。
哺乳假肯定要给,这种人面试怎么会要的睐?有点想不通;要是其他各方面都确实符合公司岗位要求,都试用了,那就常规对待吧
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并没有分是否在试用期的员工,因此,这1小时每天的哺乳假是一直到小孩1岁时结束。试用期内,除非是员工不合要求才能辞退,而且在国家法令保护期内的女员工,处理手法上更要小心。既然公司不能承载哺乳期内的女工,为何招聘时不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