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同事入司六年,当初进入公司时没有买社会保险(五险),现在想要买五险,但是公司方面要求重新签订合同,而且前期工龄化作零,按照新员工入职算,这种做法合不合理?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案?请牛人指点。
入职时应签劳动合同,公司也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既然过了那么久都没有交,这首先就是存在风险的;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承认其前期工龄也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可以补缴,但至于最长补缴期限,需要你到当地社保机构咨询。
员工进入公司应从员工转正起,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员工已入司6年,公司尚未给员工办理保险这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