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女员工,公司根本不敢动,前期没有任何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也没有实施,制度里也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东西,管理十分混乱。因为疫情影响,公司前几年没什么业务,现在疫情放开,公司业务猛增。现在的问题是孕期这位女员工合同到期,两年合同,原岗位工资签订的合同金额为5800,现在改成基本工资2100加绩效工资(实发工资不低于原实发),员工不同意,非要签订不低于5800,然后平时工作表现很不好,基本上所有人都给她的工作打的差评,个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都不好。平时会迟到早退,然后把床放在公司睡觉,工作各种不配合。现在公司很不想要她,也愿意给赔偿,但是因为是孕期无法处理,不知道对于这种员工,应该怎么办?只能等休完产假回来不在续签劳动合同做个赔偿吗?
背景是我刚到这家公司,所以前期的问题我也不能改变,前面也没有人来做人事这块,针对现在的实际情况,大神们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啊?员工不同意协商,所以协商赔偿也是不行的,我们只愿意承担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如果实发工资不低于原工资标准,那么现在合同重新写基本工资2100又有何意义呢?续签合同条款是不能单方改变的。对于员工表现的问题,还是建议从制度入手,公司疏于管理,制度不完善,估计也不是这一个员工如此,只是该员工是孕期所以显得比较突出而已,完善公司制度吧,加强管理,无论是三期员工还是普通员工,从管理上一视同仁。
1.完善制度;
2.工作要求清晰有记录有数据;
3.三期不是免死金牌,制度有了要求有了做不到你也该走。
4.合同到期,不好处理孕期员工,那就按照制度办吧,也就是:违反一次制度和规定就处理一次,达到严重程度的规定就给予辞退了。只是需要一定时间,不能急于处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