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南京(母公司)和马鞍山(子公司)都有公司,目前所有人都是和南京签的合同,五险一金是按实缴在南京的(我们只有固定工资,比如合同签的10K,五险一金也是10K)。现在领导想要从马鞍山走一些费用好申报那边的项目(目前马鞍山公司没有人),所以想和员工商量把南京工资的30%转到马鞍山公司发,南京这边五险一金基数不变,不影响员工任何利益。
这样会有劳动风险吗?合同应该怎么签补充协议比较好呢?(不想涉及到二次合同变更,比较敏感)
理论上说,员工只要同意,协议可以写得模糊一些,这个问题不大。
同时,将部分工资转移到马鞍山公司,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甚至税收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需要在财务上做好账务处理,并确保相关凭证、票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这个需要多方面协调沟通了。
员工同意不存在风险问题,但是解决不了你们马鞍山那边的问题,如果项目申报需要调查你公司的经营情况,只有工资支出,却没有员工,也没有缴纳社保,这本身就是问题,你可以咨询一下你公司财务,这样走账都成问题。
如果员工同意,就没有风险。可以以某个名义放到马鞍山的公司,如业务咨询等。怕以后会有纠纷,就和员工说好,签字确认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