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剖腹产的产假为:203天;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二)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享受其增加的假期;(三)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六)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假期。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